各市文明办、省直工委文明办: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凝聚城市精神,大力宣传和弘扬文明城市建设中的人文精神和优秀地域文化,现就在全省组织开展“城市赋”创作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城市赋”创作,反映城市文明发展建设历史,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汇聚人民群众文明城市创建热情,彰显城市近年来日新月异的新变化。通过辞赋这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阐释城市丰富的文化内涵,展示城市的独特文化魅力,引导人们进一步认知历史、感受变化、弘扬精神、凝聚力量,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省。
二、作品要求
1、选送作品要为作者原创作品,可以合作创作,已发表作品也可报送,严禁抄袭;
2、原则上作品篇幅不超过1500字;
3、作品要以人文精神为主旨,反映城市地缘地貌、悠久历史、灿烂文化、人文传统和革命精神,要突出城市人文景观、历史底蕴和地域文化特色;
4、作品要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三、活动步骤
2009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通过媒体发布消息,进行活动的部署和宣传。
2010年1月1日至1月25日,各市组织专业工作者和业余文学爱好者进行创作,开展征集工作。
1月26日至2月4日,各市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遴选优秀作品在媒体进行公布发表,并选送5篇优秀作品报省文明办,参加全省“城市赋”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2月5日至3月5日,省主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陆续刊播各市选送的优秀作品。
3月6日至3月12日,组织全省“城市赋”优秀作品评选活动,评选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30篇,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城市赋”创作征集活动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措施,是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打造城市人文精神的重要手段。各市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2、要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城市赋”创作征集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市要认真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充分调动文联、作协等专业作者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积极性与参与热情,使参与创作的过程成为感知城市精神,感受城市发展的过程。
3、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准确发布活动信息,广泛宣传活动情况,及时登载优秀作品,适时开展作品评议和讨论活动,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认真做好入选“城市赋”作品的舆论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在阅读评论作品的过程中,认同城市历史脉络,享受城市发展成果,汇聚建设家乡力量。
河北省文明办
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