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托“沧州好人”后援会,组织开展“好人好报爱心传递”活动。以宣传表彰第四届“沧州好人”先进典型代表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道德新风。开展“追寻好人足迹、传承好人精神”活动,并依托“沧州好人”后援会,组织“沧州能人”与“沧州好人”结对帮扶,对需要帮扶的“沧州好人”进行物质、精神、生活、法律、教育等多方面的关爱和援助;9月份以“爱心传递”为主题,继续组织开展第四届“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继续组织“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学楷模、做好人、讲奉献的社会氛围。
二是公共文明测评为契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运河区、新华区和各县(市)城区为单位,以省文明委确定的城市五项公共文明指标为标准,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并推荐参加全省文明城区竞赛活动。同时继续组织好“市民巡访团”,对城市公共文明情况进行巡访。
三是组织开展“喜迎武术节,文明靓狮城”主题实践活动。以市新闻媒体为依托,开展主题口号的有奖征集宣传活动,营造文明和谐节日氛围,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组织开展志愿者大行动、“满意在沧州”文明礼仪普及活动、知沧州爱沧州兴沧州有奖知识竞赛、“我为狮城添光彩”演讲比赛等四项主题实践活动。
四是以“让城市更美丽”为主题,三大活动要出成效。1、以城中村回迁居民区为重点,抓好此类居民区文明生态小区创建活动的试点和经验推广工作。7月份,对已确定的试点小区,以“绿色、文化、和谐、清洁、平安”为内容,进行群众动员,制定工作落实措施;8月至10月份,进行督导检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年底,总结试点经验,并通过现场会的形式在全市推广。2、以组织群众参与、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严格执法为主要方法,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任务的落实。针对交通文明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有关处罚办法集印成册,进行广泛宣传;在此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对少数车辆、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使广大市民树立起文明交通意识。3、以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为主要关注点,为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团体提供公共服务活动。选择5个活动积极性高、活动坚持经常、但缺乏必要文化器材而无力解决的群众文化团体,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赠送文化器材进行帮助。
五是继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农村“三化”建设,督导落实好第五批、第六批“三化”建设村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按照全省推进农村“四个一批”现场学习交流会议要求,推进农村“四个一批”创建,对132个示范点建设进行帮建;开展好新民居建设的文化引导;扩大文明信用村创建活动的范围,在上半年省、市文明村普遍创建的基础上,下半年创建范围向县级文明村扩大。
六是继续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治理活动。下半年,重点把网络、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纳入考评细则,强化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10月份安排一次由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的督导检查。开展百名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下半年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评选表彰100名优秀班主任,以此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同时年内着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和农村少年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