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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明办: 为进一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省文明办决定开展河北省首届乡风文明建设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紧密结合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的实际,突出反映乡风文明创建活动中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繁荣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培育新型农民、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加强群众性移风易俗自治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工作创新,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吸引力和感染力,对乡风文明建设具有很强的示范引导和典型推动作用。案例的主体或创意单位以基层单位为主。 二、材料组织 认真按照《河北省首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申报表》(附后)填写。主要内容包括案例产生的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效果、社会影响等。每市报送10个案例,每个案例1500字左右,文字凝练,表达清晰,并附2—3张反映创建活动的照片。 三、案例评审 省文明办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选名单。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复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其中一等奖10名,每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0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0名,每名奖金1000元;组织奖若干名,奖励组织工作优秀的市文明办,每名奖金5000元。 四、案例推广 对获奖优秀案例在河北日报等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同时集印成册印发各地。 开展乡风文明创新案例评选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文明办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广泛发动。案例申报单位要深入基层,认真总结挖掘,确保将富有创新性、成效好、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推荐上来。 各市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文件)以市为单位于2009年8月31日前统一报送省文明办调研处。 联系人:张清会 联系电话:0311—87904187(传真) 电子邮箱:zhangqinghuicn@163.com 附:《河北省首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申报表》
河北省文明办 2009年7月22日
河北省首届乡风文明建设创新案例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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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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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可增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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