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单位:馆陶县馆陶镇车疃村
推荐单位:馆陶县文明办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广大农民公平享有文化权利,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近几年来,馆陶县农村文化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文化部门的工作重心转向农村,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的力度加大;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许多村建起了文化广场、图书室,农民自发开展文化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但是我们也看到,农村文化服务网络还不健全,越到基层,服务窗口越少,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常的文化生活需求。馆陶镇车疃村两委班子经过不断探索,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目的,首创了“文化中心户”这一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县文明办在全县农村推广了“文化中心户”经验,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中心户,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办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借以弥补农村公共文化资源的不足,引领广大群众树立新风尚。
农村文化中心户,就是以农户为依托、以农民为骨干、以文化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的农村综合文化传播点。其根本特征是“农户自建、政府引导、部门扶持、市场运作”。文化中心户的职责:一是传播科技。帮助农民学技术、用科技。二是普及法律。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倡导文明新风。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文化中心户176家,带动了12万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在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促进了农村良好新风尚的形成。
(一)丰富形式,深化内容。一是以通俗语言、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时事政策;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收集、整理、继承和发扬民间民俗文化;三是传递市场信息,为村民致富牵线搭桥;四是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农民学法、守法、用法;五是进行打假防假宣传,运用实例实物,教会农民识别假农药、假化肥、假货币及其他伪劣商品,扩大农民维权阵地。
(二)严格标准,考核到位。文化中心户的确定,需经村推荐、乡镇把关、县文明办命名。为确保文化中心户真正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该县制定了中心户考核的“四条标准”和“两个办法”。“四条标准”:一是中心户主必须是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能人”(包括返乡知识青年、退休干部、科技能人、致富大户等)。二是活动场所必须选择住户宽敞、经济宽裕、农户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村民家庭。三是家庭成员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邻里关系融洽和睦,有一定经济实力,能够“以文养文”或文商互补。四是中心户要达到“八有”:有一定的活动场所,有电视机及VCD,有相关的报刊、杂志、书籍及宣传图片,有板报,有必要的相关设备或资料,有活动规则或服务指南,有简介,有意见簿。“两个办法”:一是实行看材料、看基础设施(“八有”)、看活动情况及相关图片。二是中心户考核每年一次,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设施80分,活动情况为20分。农村文化中心户必须达到80分以上,低于80分,将撤消文化中心户资格。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实行共建部门领导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文明办主持召开,每月一次,主要负责计划、部署、指导、督查、评估农村文化中心户建设活动。文教体局、科协、妇联等共建部门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协助各乡镇创建农村文化中心户。二是建立相关单位联动制度。把县纪委、政法委、农业局、计生局、工商局、人民银行、电信局、移动公司等纳入联动单位。发动它们结合行业特点为农村文化中心户送书、送报、送文体器材、送信息资料。三是实行文明办干部蹲点指导制度。县文明办股级以上干部分别到2—3个乡镇蹲点指导文化中心户创建工作,加强对农村文化中心户的的指导与管理。
农村文化中心户源于群众,植根于群众。他们与群众生产、生活在一起,同群众朝夕相处,最了解群众的利益、需求和愿望,是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带头人;他们善于发挥文化个性的优势,努力开拓群众文化的新局面;他们的示范、带动、服务功能促进了农村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带动文体活动开展。以农村文化中心户为龙头开展的系列文体活动,不断吸引群众热心参与,增强群众健身娱乐意识。兴趣激发热情,在文化中心户的带动下,全县农村涌现了秧歌、舞狮等30余支文化活动队伍,每遇集中的大型文化活动,都会有许多村民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节目参加。
二是适应群众文化需求。农村文化中心户具有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特长,掌握实用科技、保健卫生等知识。他们在开展活动中主动融入法律、科技、市场等知识,让农民在参与中学到更多致富本领;他们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发展农村特色产业,让农民在致富奔小康的进程中真正尝到文化的甜头;他们的行动适应了广大群众“求富、求知、求乐”的综合性文化需求,使农民深切体会到文化的社会价值,调动起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增进村民间亲情和谐。通过农村文化中心户活动,吸引周边群众积极参与,进行政策宣传、信息交流、技术推广、民情收集、思想沟通。凝聚了广大群众文化思想智慧,使人们达到觉悟相互提高、信息相互提供、生产相互发展、致富相互鼓劲、和谐相互共享,进而增进了解,增进友谊,充分体现出亲情友善氛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
通过农村文化中心户创建活动,在全县农村,摸牌赌博的少了,读书看报的多了;封建迷信的少了,学习培训的多了;争嘴吵架的少了,互敬互爱的多了。
农村文化中心户于2006年在馆陶镇车疃村开始试点,群众反映良好,2007年在馆陶镇推广,2008年在全县推广,并取得了很大成功,得到了社会的一致认同。文化中心户既是居民求知求乐的课堂、了解政策的窗口,也成了干部联系群众的桥梁,沟通思想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