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唐山市老龄办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老干部局等单位决定,将在全市组织评选表彰100名“孝亲敬老之星”和100个“敬老先进单位(集体)”,并在今年“重阳节”期间进行命名表彰。
据了解,本次评选“孝亲敬老之星”的条件是: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生身父母;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具有典型性,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民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敬老先进单位(集体)”的条件是:领导重视老龄政策落实,老龄工作扎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传统美德,树立敬老典型,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浓厚;积极参与所在城乡社区或自发组织开展以“敬老助困、爱老扶弱”及“关爱空巢老人”为主要内容的做敬老事、当敬老人活动,并卓有成效;杜绝损害老年人权益和不敬老行为;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敬老先进事迹受到广大群众赞赏和社会好评。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市、县(市)区属基层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学校等均可参加评选。
联系地址:唐山市西山道5号,市民政局118房间;联系电话:0315—2802052。(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