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全县思想道德建设进程,提升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为实现“总量翻一番,三年大变样”的宏伟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保障,孟村回族自治县于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是结合“五五”普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县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企业等活动。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干部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在全县中小学校进一步推行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团县委、县司法局、各乡镇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计划,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县妇联、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乡村集日在部分农村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条例》、《婚姻法》等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县司法局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各村民中心的资源,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发挥所有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积极为广大的农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到重点乡村巡回宣讲,送法下乡,在基层直接培训乡村干部。
四是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制意识;县总工会、县妇联、各乡镇要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与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五是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各乡镇要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积极到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宣传党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让信教群众真正做到爱教爱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做出贡献;严格按照《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完善,认真落实。民主管理组织成员作风民主、廉洁公正,遵守国家财务和会计制度。
通过本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达到以下目标要求:一是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法制教育,加强司法机关与学校的联系,努力降低义务教育失学率,控制青少年犯罪,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针对各乡镇信访重点村、矛盾点突出的后进村进行集中宣传引导,排解干群矛盾,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力争转变村容风纪。三是让广大工厂职工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四是大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相关内容,让广大的妇女儿童有法可依、有章可寻,使她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五是进一步在全县形成宗教活动与法律知识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在全县的各清真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信教群众的法律观念,为维护孟村的社会稳定和宗教繁荣做出突出贡献。六是促使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通过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公民学法、懂法、守法,自觉捍卫法律的尊严,为建设稳定和谐社会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