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坚持以完善措施、提升水平为工作原则,从评选、管理、发挥作用三方面入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推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严把评选关。一是关口前移,规范审核程序。对各审报单位实施纪检、组织、计生、综治、审计、环保、税务等前置审查,坚持“一票否决”,确保参评单位不出问题。二是严控数量,保持创建活力。严保质量,坚持文明单位总数不变,原文明单位落榜率不低于20%。同时,积极鼓励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对工作停滞不前、无新起色的原文明单位坚决不推荐,确保单位参评积极性。三是实事求是,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市文明办设置了评选工作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并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那些弄虚作假、存在问题隐匿不报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确保真正把成绩突出、公众形象好、示范作用强的单位推荐上来。
二、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对文明单位实行积分考核制度,出台了《邢台市文明单位考核细则》,从领导重视、制度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科技文化等十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每整年一审查,每两年一打分,对创建积极性不高、得分低的单位实行末尾淘汰。健全培训机制。聘请党校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学者、领导,定期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主管科室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为他们讲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使他们尽快的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
三、发挥榜样作用。一是注重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坚持从提升文明单位员工素质入手,有针对性的设置载体,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通过活动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建立健全了单位帮扶机制,把文明单位创建与社区帮扶、助残帮困、文明生态村帮建、志愿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以“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为主题,通过实施正确有效的组织引导,积极发挥各文明单位的榜样作用。几年来,各级文明单位对全市2000余个文明生态村创建村实施了单位帮建,帮建金额和物资折款高达5亿元以上;200余家文明单位与162个社区签定了帮扶协议;3000余名文明志愿者(文明单位在职职工)与2000余个贫困家庭建立了帮扶关系。使各级文明单位真正成为了践行文明的先行者,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各界群众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