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河北省文明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全省各地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
一、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在革命圣地、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和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群众性纪念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大中小学生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依托网络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和发动广大网民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清明节祭英烈网上征文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感恩和敬仰。
三、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引导人们用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短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引导人们在祭祀活动中一切从简,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四、开展节日民俗活动。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举办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中华经典,引导人们慎终追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组织城乡社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风筝比赛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通知要求,各市要把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把传统节日搞旺。要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项目,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的作用,广泛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反映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把节日氛围造浓。
通过广泛开展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过程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进一步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通过组织群众开展节日民俗活动,丰富节日文化内涵,感受人文历史,凝聚民族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