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明办:
根据年初省文明委全会及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的安排,2010年继续在全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请各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上报2010年创建文明生态村(第六批)及帮建单位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六批创建村数量。按照省委关于“2012年,全省60%的行政村达到村内道路硬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标准”的要求,在2009年年底全省45%的行政村已完成创建任务的基础上, 2010年各市按照行政村总数5%的比例,确定第六批创建村名单,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2、创建村选择标准。在前五批创建村之外,选择(1)交通便利的行政村;(2)班子团结,群众基础好,社会稳定的行政村;(3)创建愿望强烈的行政村。
3、组织开展社会帮建。(1)实行“一帮一”或“多帮一”。为每个村确定至少1个省、市或县(市)级文明单位进行帮建。(2)明确帮建项目。每个帮建单位根据帮建村的实际需要,认真谋划帮建项目,并与帮建村签订帮建协议。
4、提供第六批创建村总体情况分析报告。各市认真分析整理纳入第六批创建村规划村的的总体情况,形成包括第六批创建村情况分析、基本工作思路和工作建议三部分的工作报告。
5、报送《情况登记表》。第六批创建村及帮建单位情况请填写《河北省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第六批创建村及帮建单位情况登记表》。《情况登记表》由县(市、区)文明办填写、市文明办审核;报送的电子文件,由各市文明办将《情况登记表》中有关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统一报送。《情况登记表》可从河北文明网下载。
上述材料及第六批创建村总体情况分析报告,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省文明办调研处。
联 系 人:张清会
联系电话:0311—87904187
电子邮箱: zhangqinghuicn@163.com
河北省文明办
2010年3月8日